女方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吗?
2003年孩子三岁时,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监护,其实男方在外地工作周末回家,孩子由爷爷奶奶一直带着。女方一直想要回孩子,可男方总说不可能把孩子给女方。现在男方准备再婚,可不准备带女儿一起住,他让孩子和爷爷奶奶另外单住。双方都重新组织了家庭,如果都不把孩子带在身边,这样对孩子心理是极大的伤害,女方再婚后的老公同意女方把孩子接过来,可男方自己不愿意带着孩子住,也不愿把孩子给女方带,考虑到爷爷奶奶年龄大了,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女方想要回孩子,法院会支持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12-01-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