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商场被盗
我是淮南市的 我家属在11月26日在大润发商场购物,因为是会员就把车子停在【专供会员购物时免费使用】的停车场。30分钟后出来车子就被偷了【同时间还有一辆被偷】,商场工作人员说;不保管看车 不负责赔偿你可以报警,就这样结束了。因为我是残疾人车子基本是我骑的,丢了以后对我来说,工作和生活确实挺麻烦的。请问;第一 消费者在商场购物和服务时,是否享有人身安全、财产不受到损坏。第二 停车场没有注明【无人看管车辆】和【车辆丢失不于赔偿】的情况下可否要求赔偿。注;停车场标明的有【请将你的车辆锁好,以防失窃 免费停车,方便购物,如有盗损,请速报警 报险】和【请勿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以防失窃】另外商场【没有保安】有监控。
补充提问:
谢谢你帮忙 我还想问这其中牵扯到【合同法】中的免费停车只有商场存在重大过错问题商场才算失责 商场在有监控【可以看到偷车】没有保安、没有注明【无人看管车辆】和【车辆丢失不于赔偿】的情况算不算重大过错。他们怎么才算重大过错。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12-04-状态:已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请立即报警。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好,解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