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开除员工,正好合同到期的问题

我08年11月进入到公司,于本月被总经理开除。事件因果:本人是汽车4S店展厅主管(实习,未任命),周末调休回家,有个同事也和我一起,但是他没有请假,回来后领到以我纵容下属旷工要对我进行惩罚,本月不允许我休息。其2,老总叫我做一个展厅数据的表,每日给他发,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我从1号到6号未给他发送表格,他便要求罚款600,必须当日交。结果第二天我到了公司,他说本日必须要交1200,否则也就不用交了(意思是开除)。我个人认为罚款金额不合理,并且也没有下文说明不交表格要罚款,当日不交要翻倍等,只是一句话,说罚就罚,说开除就开除。并且我未发送这个表格也未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所以下班任未缴纳罚款,他便告知我开除我。
正好本月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公司开除员工,应该是有工资两倍的赔偿,但是现在合同到了,也没有通知我续签合同,想请问下总经理是否能因为我上述的两个事情开除我?以及我的合同到期了,是否还能获得赔偿。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0-12-09-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单位不与你续签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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