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人平等就是免职,批评下就还了平等权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追究责任才叫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或者公民所以权利,权益都叫:“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呢?例如,我的房屋在2003年经过危岩治理过后,在2007年里又说我家房屋居住地是危岩带通知我拆迁,就与其他没经过危岩治理的住户一起签定了危岩带险住户搬迁补助协议书,将我们的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后发现我县所有经过危岩治理过的房屋都存在,其他与我一起签定协议拆除过的地方都种的树木,我家居住地不再治理不说市政在我家原址上又新建楼房,还租给他人经营,这样我不服就去找有关单位说侵犯合法公民的权利,给我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带来侵害,我一个残疾老人在路上唱歌就被打,要求按侵权法赔偿我,有关单位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追究责任,该免职的免职,就还我平等的权利了与赔偿没关系。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12-10-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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