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背景:
1.我的合同期是2007.12.28~2010.12.27
2.到期后我不打算续签合同
3.人事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我续签合同,但有口头询问过
4.合同中没有写有13薪,但员工手册中有写到
5.工资是每月最后一天发放
6.公司是美国独资企业

问题:
1.到期后我是否可以要求13薪(一个月工资)
2.到期后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
3.如果公司要求工作到2010.12.31,多出的天数是否可以拿双倍工资
4.是否工作到2010.12.31更容易拿到补偿
5.还有那些要注意的事项

请各位高人帮忙,谢谢!



补充提问:
我是否要写辞职/离职报告,还是等合同到期即可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10-状态:已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 员工手册中的13薪是否对你和公司有约束,需要你举证证明。 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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