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一个人卖毒品的案件是否成立??

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已经给家人送去解毒三个月了,可是最近禁毒大队的人去找我老公说,我老公卖小的毒品。我老公己经有好一些时候都没动过那些东西了,更别说卖了。他们也没有收到什么东西,只是说有人指认他卖那些东西?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是没收到东西,靠别人指认也成力的。还是怎么这案子才算成立?怎么才算不成立
补充提问:
或是收到一点点东西,也算成立吗?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0-12-12-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举证在公诉机关,不能证明的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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