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诈骗罪吗会怎么判

去年冬天,同学说帮我找份飞机场安检的工作,说他爸是飞机场2把手,花点钱找关系就能进去,每次都是有变化,于是我分5次一共给了他2万6的好处费,前两次的给我打了收据,因为是同窗4年的关系,我很信任他,后来就没有打收据,但给他最后一笔钱后,他说我曾经有不良记录(实际没有)不好弄,我就感觉不对了,再跟他要钱就拖,最后听同学说他去当兵了,找不到他,只能去找他爸爸,他爸爸说没听他说要给我找工作的事,而且他爸爸也不是什么机场领导,说现在找不到他了.最后把打条的1万多还给了我,说其余的钱等他回来跟他核实后再给,现在他回来了,他爸爸还可意隐瞒.说我爱找谁找谁. 请问这样构成诈骗罪了吗?去报案警察会立案调查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13-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所谓诈骗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虚构事实,让受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实施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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