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飞顿作汇成河
泪飞顿作汇成河
感叹!只有感叹!!……。本欲自禁言,话却在舌前,一吐为快说冤案,提请社会作评判,公道在人间。泪凝此篇:
(一)
维权路上难亊多,八年官司有几何?
关关难过总得过,苦在其中对谁说?
唯盼正义终可至,不料妄裁生新错!
天若有情天亦悲,泪飞顿作汇成河……
(二)
违法断电、侵害财产,司法技术鉴定确损二千七百二十多万!
企业维权、诉讼八年,两案两审申请再审官司拖延至今未完!
毁牛赔鸡、荒谬至极,多位法官违法违纪错裁妄判有法不依!
举报过万、山东高院,熟视无睹麻木不为袒护包庇竟然不管!
(三)
一评议,口未开启泪欲滴,一部罕见冤情史。非法断电,造成损失:三千万元计!
二评议,企业遭此致命击,残局一发难收拾。山穷水尽,一片狼藉!百多职工泣!
三评议,鲁蜜特厂已努力,补救措施俱落实。多方协商,终没一致,无奈打官司!
四评议,起诉七日应受理,七个月后才完毕。半年审期,双岁超逾,另案亦如此。
五评议,有法不依和稀泥,无据定责打板子。睁眼瞎断,荒谬至极,毁牛判赔鸡!
六评议,显失公正太离奇,自从盘古开天地。当属特例?实难服气!誓言告到底!
七评议,申诉久拖无消息,举报万次似儿戏。违法违纪、十大问题,依旧未处理。
八评议,互联网上觅知己,寻求关注与支持。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维权未穷期!
九评议,幽梦飘然乘风去,霄宫呈状听帝旨:公平正义、天条天律,天地一体矣……
材料一: 关于对最高法院胡越法官违规错裁问题的再次举报
2009年10月27日,我厂因不服山东省高院(2009)鲁民一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依法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获准受理。11月28日签收《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2010年3月12日签收(2009)民申字第1717号《民亊裁定书》,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
我厂不服该裁定,于2010年3月15日依法提起申诉,并将申诉材料用特快专递分别寄往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3月17日,两套材料均已签收(【中国邮政】11185客服回执单:ed922491561cs号邮件已妥投:最高法院3签收。)。
最高法院立案二庭的胡越法官,在审理(2009)民申字第1717号一案中,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二)、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再审” 的规定。错裁驳回了我厂的再审请求。
本案一审承办法官耿建,在前案一审过半后(一起纠纷引发两案)已被申请回避。本案复又出任审判长兼主审法官。对此,我厂在再审申请书中已详细说明并举证,两案一审卷宗内的庭审笔录等证据亦可证明该事实。
本案一审合议庭的合法性,因上述事实应视为非法。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在二审判决中获得维持。本案再审立案审查中,以前两审中的本不能成立的事由作为依据裁定驳回,显然是违法的。程序违法之前提足可决定其他一切的合法性无从谈起。此理应该不难理解。
此外,该案及前案两审中法官多起违法违纪问题,多年来,我厂一直运用多种途经上访投诉,此一问题密切涉及本案、已严重影响了该案审理及判决结果。对此,再审申请书中亦已述及并附有投诉材料。审查中,胡越法官理应予以考虑。然而,1717号裁定书中只字未作涉及,违规驳回了我厂再审的合法请求。
我厂強烈请求:依规查处胡越法官上述违规违纪问题,并更裁提审或指定审理该案。
特此请求!
注: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提交的第61、72、75次举报材料。
材料二: 瑕疵多多、简述:十连错 !
(一)、聊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尹宗,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多次与诉讼中的被告方进行不正当接触,并在北京住院期间接受其法人代表及法律顾问“看望”。
(二)、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耿建、胡洪建,违反民诉法关于审限的规定,一审6个月审限,在未经院长签批及未向高院报备的情况下,(2002)聊民二初字第101号案审理时间长达2年又3个多月。
(三)、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胡洪建,以子虚乌有“中止诉讼裁定书” 插入卷宗,搪塞、欺上瞞下!造假脫责。违规、违纪,掩盖上述违法行为。
(四)、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耿建,违反民诉法关于审限的规定,一审6个月审限,在未经院长签批及未向高院报备的情况下,(2007)聊民一初字第22号案亦历时2年零51天。
(五)、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耿建,对我厂递交的《先予执行申请书》,不研究、不回复,不作为。置此依法、正当请求于不顾,坐失良机铸成恶果……
(六)、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孟凡利,违反民诉法关于受理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7天应办完的事办了近7个月,(2007)聊民一初字第22号案受理足足耗时206天。超法定期限高达29.4倍之多。
(七)、聊城市中级法院审委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当事人要根据各自违约的程度,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各自向对方承担其相应的民事责任。其各自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对应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有法不依,和稀泥、乱打板子,公然制造错案!……
(八)、山东省高级法院上述两案二审承办法官错误适用法律,对原审错误不予纠正。原案申请再审并草率驳回,致使终审以妄判而结。
(九)、山东省高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所属法院及本院法官严重违法违纪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置受害人多年来上万次投诉、最高法院55次回复:将该案转交省院调查核实于不顾,姑息包庇、不查处,不作为,失职失责……
(十)、最高法院立案二庭的胡越法官,违规妄裁,驳回再审合法申请。详见材料一。
材料三: 不服判!究其缘?两案观点我之见
……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1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