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手
我有一个交往了半年的男友,当时双方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并且得到了他家人的认可。我们双方都是离异的,所以一直相处的是比较好的。并且也提到了要结婚的事。期间他说要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向我借了2万元钱,没有写借条。后来生意没做成,但钱也没还我。现在我们吵架了,他要和我分手,我想问我可以要回我的钱吗?并且他还告诉我,他和他前妻没有离婚。我现在怎么办,可以告他吗?告他什么呢?要有什么证据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09-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能提供他欠你钱的证据可以向他主张偿还。已经登记结婚的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涉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