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考勤无故消失,不发工资

在二月十五号交接离职!在三月二十号发二月工资,我二十七号打电话到公司说我二月一天考勤没有不发公司,能解决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3-31-状态:未解决]
牛增科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不成,申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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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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