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业限制及补偿相关问题

我在一家电子产品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06年3月到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定是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让员工签署了离职后2.5年不准进入本能行业的竟业合同,其竟业补偿在工资内,而且还规定员工离职后不再补偿,
08年新劳动法执行后,我与公司再没签定合同,但08年后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中.有社保,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直到09年8月我辞职离开这家公司,离职时只结算了当月工资,我想请教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解答以下问题,本人表示感谢!
问题1 竟业合同按那新法执行还是按以前的?
由于原来签定劳动合同及竟业合同在08年新劳动合同法前,是否按照老
的竟业合同2.5年执行,但问题在于在该公司本人实际离职时间是09年5
月新法已经实行.此时新法已经实行,是否应自动调整为新法规定的2年.
问题2 新法后工作期间虽未签合同但工资组成是否还是竟业补偿在工资内?
08年前签定的竟业补偿说是含在工资里,那么08年后由于本人没于公司
签定合同但还在上班直到09年5月离职,那08年1月到09年5月期间,是按
照新法必须在离职后发放竟业补偿,还是按照以前所谓的竟业补偿含在工
资内, 离职后不再补偿.
问题3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是否不在支付竟业补偿费?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3-状态:未解决]
牛增科律师的解答:

按新法执行,竞业限制期不能超过二年.
约定工资已含竞业限制补偿无效,应在离职后按月支付.

我咨询牛增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常年顾问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牛增科律师 > 牛增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