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单位补保险等,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6年6月到原单位工作,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于08年签两份空白合同,为期一年,之后再未签署,本人多次要求单位上保险,公司于去年6月为我上了保险,我要求补之前的,多次主张未果,我于本年3月4日离职,当时单位多番刁难,未发我2月和3月4天工资,还不承认我未休的6天年假(我都有证据)我于3月8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单位于3月16发我2月工资,3月的和年假未发,仲裁委员会已通知我4月11开庭,当时我写申请有要求补发我2月工资,现在单位发了,我是不是应该写变更申请书呀,还有我从别人那得知,原单位对于此事抱不予理会的态度,请问我该怎么办,对了在我入职时还收了我工服押金,这个可以高它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5-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