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员工在病假期间用工单位有权无理由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吗

本人在用工单位工作五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到2012年6月到期,在用工单位签定上岗协议至2011年6月截止,因本人现处于病假期(已休病假1.5个月)现在用工单位要将我无理由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赔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请问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15-状态:已解决]
丁龙律师的解答:

用工单位做法严重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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