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否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请问各位律师
1、在简易程序诉讼过程中,法院是否可以因为被告提出反诉,延长诉讼期限,已经4个多月了还是使用简易程序?
2、现在诉争房屋空关了4个多月了,如果到时候对诉讼结果不满,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上诉?
3、在房屋转让纠纷中,法院不按市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定要把房东作为第三人牵进来审理,理由是司法解释不是规定只能作为参考,不知道这个说法正确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17-状态:未解决]
丁龙律师的解答: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不得延长审理期限.如确需延长的,应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