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我是2008年9月8号进单位的,到2011年9月7号合同到期!我在单位出过工伤,现在公司说不跟我续签合同了,同事说是按自己的底薪赔偿三个月!有的同事说按上海平均工资赔偿三个月,我的工资底薪只有2000!请问是按自己的底薪赔偿还是按上海平均工资赔偿!在单位上班出过工伤能多赔一点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13-状态:未解决]
丁龙律师的解答:

出过工伤的,可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经济补偿金则是按照你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咨询丁龙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保险理赔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龙律师 > 丁龙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