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房屋渗水
你好:
新房交房时发现其中一面墙渗水严重,开发商处理后说法是进水主管道弯头破裂;我们认为交房就出现这种严重情况,担心以后大量用水,维护后的管道会否因为压力过大再次破裂,于是想同开发商协商签个协议,约定维护后管道使用时间及责任归属,但是开发商拒签,并声称,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有明文规定的保修项目及期限。于是想向律师咨询下,我们能否要求开发商签订上述协议,如果不能,超过两书规定的保修期限后,再次出现管道破裂及带来的损由哪个来承担责任及赔偿呢。谢谢!
补充提问:
主要是超过两书中规定的保修时间后,因管道破裂带来的损失,开发商是否还承责任及赔偿呢,目前开发商客服部经理只是口头承认,但是拒绝签相关协议,口说无凭,我们的担心在于真的在保修期后出现同一处管道破裂,开发商是否还承担责任,因为在交房时就出现管道破裂,又是进水主管道,修补后是否能承受压力,作为购房者,实在难以放心。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5-05-状态:未解决]
任建涛律师的解答:
如果因主管道破损造成你财产的损失,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并需赔偿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