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康复后校方拒绝入学,请问校方是否侵犯孩子的受教育权

我家孩子在学校放学站队时被同学从背后推到,致使大腿粉碎性骨折,孩子治疗终结3个月后送去学校,校方拒绝孩子上学,请问学校是否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另外校方是否应该赔偿孩子耽误课程的费用,?或者说家长给孩子请家教的费用是否由校方承担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19-状态:未解决]
王琪翔律师的解答:

你好
1、向伤害侵权人协商解决赔偿费用。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4、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可以要求学校在责任范围内承担部分。
6、校方拒绝孩子上学不对,你可以向校方主管的教育部门投诉或反映。
若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038480057.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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