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您好 今天上午我们在行驶车到一个十字路口前(双车道 我们在
左车道 车速很慢) 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骑车在机动车道上被我们
的倒车镜挂倒(实话讲车上三人没有一个人看到她是怎么骑到我
们跟前的)然后摔倒将脸部擦伤,颧骨骨折了(身上的伤完全是
因为摔倒引起的,我们的车子没有损伤) 因为我母亲一时慌张将
车子开离了原本停车的位置 交警没有看到当时的现场状况 我们
当时也尽快送该女士去医院就诊 目前她住院在等待手术治疗
我的问题是
1.交警会不会因为现场破坏就认定我们是全责?
2.这位女士她咬定是我们追着她撞到的她,现场又被破坏,这个
责任怎么认定?现场有摄像头是不是可以调用?
3.有人说机动车撞到人无论谁的责任机动车一方都要付90%的责任
,是这样的么,还是非机动车如果有责任也理应承担。(我知道
无论怎样机动车肯定是承担大部分责任)
4.我们目前负责她的所有医药费,(手术还没做但估计上万的)
如果将来判定我们责任多少后,我们应当承担多少的赔偿,他们
一点费用都不出么?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19-状态:未解决]
王琪翔律师的解答:
1、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
5、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