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我在公交车上被人殴打导致轻微伤,在法律上如何处理的。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5-21-状态:未解决]
王琪翔律师的解答: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损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咨询王琪翔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宝鸡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 婚姻家庭 工商查询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琪翔律师 > 王琪翔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