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扶养费问题

我哥哥和我嫂子于2003年结婚,两人未领结婚证.2003年五月份有了我的小侄子。2009年因我哥哥一直以来不务正业我嫂子和我哥哥协议离婚,当时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上只是说我的小侄子由我哥哥扶养,未提及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事实上在他们结婚以来他们就一直闹离婚,在我侄子才四个月大的时候我嫂子就离开了家,我侄子从四个月开始一直由我的父母扶养。在他们离婚以后我哥哥仍然是不务正业,老人不管孩子也不管,事实上我侄子还是由我父母在扶养。现在我父母年龄也大了孩子的扶养以及将来的上学都是大问题。我想问我嫂子是否应该每月给孩子一定的扶养费?一个月应该给孩子多钱的扶养费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30-状态:未解决]
王琪翔律师的解答:

1、如果协议离婚时没有对抚养费作出约定,抚养一方是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的。
2、抚养费一般按照一方的工资收入的20%—30%的按月支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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