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病 百万补偿

我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专门向采油企业输送油井看护员工。

2011年7月我公司1名员工在派遣单位(采油队)连续2个工作日干活,感冒入院治疗,经检查该员工患有肝癌,治疗费用共20w左右。

现该员工及其家属向公司索要接下来的肝移植费用,共计100w左右。

咨询如下:

各位律师,今天我们和患者家属进行了初步接触,患者家属要求我们支付肝移植费用100w,报销前期治疗费用15w,共计120w左右。目前我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6个月经济补偿,给予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在加6个月的补助,共计18个月工资。请问,是否合理?如家属不同意,执意要我们承担全部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03-03-状态:未解决]
王琪翔律师的解答:

你好,员工系自身疾病非工伤,可依法不予赔偿,但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医疗期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若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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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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