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

我应聘一家公司他总公司在上海,我是在他南京分公司的南通办事处工作的工作前老板说考察半个月然后入职,看双方合适不合适,不合适工资也是会给你的!我做了半个月要入职了我觉得不是很适合做这份工作就辞职了.他们现在和我说我没有入职,他们哪里没有做工资单,不好拿工资!我拿的到工资吗?如果拿的到该怎么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07-状态:未解决]
徐文成律师的解答: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www.laodongfa.com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www.laodongfa.com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www.laodongfa.com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www.laodongfa.com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www.laodong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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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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