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妻子09年9月份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术后双下肢麻木无力,大小便失禁,半年不能下床,在医院治疗一年,现已基本恢复,医院花费24万医药费,医院垫付,现在他们让我出院,让我上法院解决,他们的答复是,是他们麻醉意外造成的,只有按照法院解决的给我赔偿,这种情况,如果上法院,能给我赔偿多少?或者说我能胜诉吗?谢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4-08-状态:未解决]
徐文成律师的解答:

可以,一年的费用除了药费一天大概120元左右。具体得看鉴定结论。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医疗事故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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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森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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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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