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

时间:2011-08-28 10:55:56    文章分类:法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通字[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流窜作案逐年增多,受害人在甲地申领的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在乙地盗取了信用卡信息,并在丙地被提现或消费。犯罪嫌疑人企图通过空间的转换逃避刑事打击。为及时有效打击此类犯罪,现就有关案件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执业机构:山东同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知识产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宋建海律师 > 宋建海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