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可以要回三金和财礼吗?

我们结婚4个月 家里什么都是男方出的 并且送1万元财礼 3金 女方一次次提出要离婚 然后感情破裂 然后说什么都是你们家的 财礼也不还你 那是给我妈的辛苦钱 并且要把三金也都带走 并说那是结婚送给她的 我可以追要回这1万元和3金么?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0-13-状态:未解决]
韩学谦律师的解答:

原则上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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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精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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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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