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查封资产有期限吗

法院冻结查封资产有期限吗?如果超期法官无故拖延不执行该如何办?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4-26-状态:未解决]
钟桂明律师的解答: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如果超期,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失效。
请在有效期限内向相关领导反映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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