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欠债还钱,是否天经地义?两年前三个月的工资不知法律是否还能够保护?
两年前,我在一烧烤店打工,因中途一朋友叫我去他那,我心头一发热就决定去,可老板不给工资,不放我走。但我意已决,没要工资就走了。现在想想又觉得老板不给工资没理,又想要回自己已前的工资,但苦于没有合同书等书面证据,但有人证,不知还能否追回工资?
咨询者:
fb139777
[
咨询时间:2012-06-17
-
状态:未解决
]
钟桂明律师的解答:
比较困难,一是可能存在时效问题,二是你没有任何书面证据。
我咨询钟桂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钟桂明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钟桂明律师
执业机构:
江西章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西 赣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招商引资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更多钟桂明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钟桂明律师
>
钟桂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