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非正当转让的追诉期是多久?

1995年甲与妻子闹离婚,且欠妻子姐姐乙六万元(当时有欠条后丢失),后来甲口头将其名下房产转让给乙,但没办理过户手续,乙便居住于此。

97年由于甲失踪联系不上,法院判决甲夫妻双方离婚,并且所有财产归其妻子所有。

同年乙以赠与的名义将该房产转卖给丙,乙冒名顶替甲签名过户给丙(丙知道不是甲本人),丙已支付相应金额给乙。

现2012年,甲又出现,以当年不是本人签字过户为名,上诉法院要求要回房产,请问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该房产非正当转让的追诉期是多久?甲财产已判给前妻所有,甲是否还有追诉权?另外,丙该怎么样维权?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11-20-状态:未解决]
钟桂明律师的解答:

一、甲财产应归甲前妻所有,如有异议,甲可申诉。二、丙可向乙主张返还已支付的相应金额。

我咨询钟桂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西章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赣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招商引资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钟桂明律师 > 钟桂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