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随意离职公司该如何处理?

你好!我公司一名员工10月6日上班提出要辞职,但未被批准,也没有书面申请,自10月7日起至今就未到公司来上班,也没有任何请假手续。对于公司来讲我们如何做才能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企业是否能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这样不辞而别企业能否根据制度进行处罚?

注:该员工2006年签署劳动合同,2009年合同到期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08-10-22-状态:未解决]
王信律师的解答:

因为该员工违反你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你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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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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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国家赔偿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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