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让我撤诉再起诉?
我的医疗纠纷两年多了,至今没有做医疗鉴定,原因是医院提供的病历造假,而且还是封存资料以外的病历明显造假,连小学生都能看出来,可是法院一直没有做出是否能作为鉴定资料。最近法官让我撤诉,再重新起诉,说要不审限时间太长,我说时间长也不是我的问题,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如果撤诉,先前医院提供假证据是不是就没了,法院到底有什么猫腻?而且我跟法官说我要把假证据公布到网上,法官说那医院就更不在乎了,更不解决了,是这样吗?医疗纠纷出现之后,我们没有以暴制暴,我相信法律,没想到在法制社会如此健全的今天,讨个公道这么难?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6-30-状态:未解决]
张海庭律师的解答:
你好,首先我认为法院的做法有问题,需要做医疗过错鉴定的,法院就应该去做,该怎么审理法院就该按照法定的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