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帮帮我吧

事情事由于一部手机。因吃午饭时,我把手机放桌上了,同桌吃饭的把汤倒我手机上了,现在我手机不能正常使用了。拿到售后部,说维修了之后不能保证以后不会有后遗症,而且进水属于人为,不能享受保修的福利。我的手机买了才5天,在7天内包换的期限内,并且这部手机我用的不是很习惯,想在包换期内去换一款别的机子。那现在我既不能享受保修的福利,又不能享受包换的福利。所以,我想要求她全部赔我,要么给我买部一模一样的手机,要么把我买手机的钱给我。这样要求合理吗?修我是不同意的,后期的风险我不想承担。
补充提问:
不是说赔偿损失就可以了,我要的是赔偿全部,进水的手机给她,让她买个一样的给我,或是把我买手机花的钱给我。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张海庭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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