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您好!
我是安徽省滁州市一名女教师,去年我破腹产下一女婴,到人社局报销费用时,被告知单位未给予交纳生育保险,致使我生育费用无法报销。我要求学校交纳,但学校领导不予理睬,说教育局对女教师都没交。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告学校吗?
另外,向各位专家领导请教,我是晚婚晚育破腹产下一女婴,且是独生子女,请问:我可以享受国家及地方哪些政策和补助?
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张海庭律师的解答:
你好,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没有加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缴。另外,晚婚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