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赔偿连带责任?

甲方驾驶机动车追尾乙方机动车,事故认定书甲方全责,甲方投保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车辆修理,但乙方向甲方提出要求赔偿误工费及通勤费(乙方车辆为非营运单位车辆),甲方是否需要承担上述连带责任?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1-22-状态:未解决]
罗东升律师的解答:

您好。

如对方有人身损害,你在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外承担赔偿责任。

但从你提供的情况来,应该不会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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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虑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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