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继承问题

我母亲去世快一年了,她的股票在我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已取出,她之前和一个美国人在美国结婚,请问这个美国人有权利起诉和我分我妈妈股票里的钱吗,中国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盖彦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
一,关于母亲的婚姻是否被中国认可。
中国目前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国外产生的文件在国内使用就必须有所在国公证员对结婚证公证,然后有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进过以上程序,这个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才能被认可。
即经过公证、认证,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被认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内起诉分割共同财产和继承遗产。

二,关于遗产继承
如果股票系你母亲与该美国人婚姻期间购买,其应当属于婚姻共同财产。
如果你母亲去世时其与该美国人的婚姻关系仍然持续,那么共同财产中你母亲的份额应当作为遗产来继承。

法律依据:
一,关于婚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关于遗产继承
 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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