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我们三兄弟因房产问题协商,房产由我继承,我补给他们一些钱,和大哥谈妥了,但和老三有些纠葛。我可不可以先和大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再慢慢和老三协商解决问题。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22-状态:未解决]
盖彦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
如果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需要所有继承人一并达成协议,之后到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方可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向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如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通过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凭判决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咨询盖彦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盖彦成律师 > 盖彦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