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问咨询下公司股份稀释的问题我公司原注册资本是50万,已经注册两年。现在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最近邀请新的合伙人以资金入股的形式成为股东
1)请问公司要重新评估价值,要如何评估?
2)原股东的股份将稀释,稀释的方式在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
3)假如新合伙人以“债转股”方式加入公司,那他们加入的资金又要如何评估所要占的股份?
通过律师的途径是否更安全些,希望得到帮助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14-状态:未解决]
李玉珠律师的解答:
公司不需要重新评估价值。你的情况属于新股东入股,可以两种方法解决:追加注册资本;转让股份。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详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