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

我想问以下这个案件:甲(男)与乙为夫妻,结婚不够一年,丙为甲的父亲.在甲与乙未结婚前,丙已经把自己的两处房子写于甲的名下,现丙想把两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下,甲已经同意.请问:在甲同意的条件下,还需要乙的同意,丙才能把两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下么?
望能给与解释,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3-状态:未解决]
李玉珠律师的解答:

不需要乙的同意,丙可以把两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下。因为是甲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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