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份额问题!~~~~~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在我们婚前购买的产权房,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公公和我丈夫(小儿子)2个人的名字。
问题一:是否理论上就应该判定各人所占份额为50%
问题二:现在婆婆已经过世,但是因为房子是她和公公购买的,公公的50%房产份额里,是否婆婆也应该占有25%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三:如果问题二成立的话,因为公婆有2个儿子,那婆婆的25%份额中也应该有四分之一归属我丈夫的哥哥(大儿子继承),他也应该有继承权吗?

因为公公和丈夫已经到浦东房产交易中心咨询过,他们那里回答说50%的份额还是归我公公所有和去世的婆婆没关系(但我还是不太相信),我希望以法律最权威的认定确实他大哥没有份额。因为我们结婚前公婆就答应房子是给小儿子的。可是我现在非常不相信什么口头承诺(需外人在场才能成立)。

现在丈夫准备让公公对于他50%的份额做处理,希望律师推荐一个最好的方法能转到我丈夫的名下。因为我在网上看到如果第一次房产证上没写明具体各人所占份额的话,可以重新换张新的房产证具体标明的。如果改成丈夫为99%,公公为1%的话,大致要交多少费用。
如果上面这个方法不行的话,房产赠与和房产交易2种方法 大致要发生多少费用。现在房子的总价估计在150W左右。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23-状态:未解决]
李玉珠律师的解答:

理论上就应该判定各人所占份额为50%;公公的50%房产份额里,婆婆也应该占有25%夫妻共同财产;婆婆的25%份额中由婆婆的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大儿子对房产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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