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外经济案件,我应如何起诉?

香港离岸公司的股东(大陆人)将公司中属于债权人(大陆公司)的货款采用非法手段转移,香港离岸公司的另一股东(大陆人)知道后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涉外无管辖权为由,不予立案。我想咨询的是:1、该案是否为涉外案件;2、香港离岸公司的另一股东(大陆人)能否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吗?3、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该香港公司及转移货款的股东吗?我应如何起诉。请各位大师给我支招,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12-状态:未解决]
李玉珠律师的解答:

该转移货款的股东已涉嫌构成侵占罪,你可以在该大陆人住所地法院起诉(刑事自诉)他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详情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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