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2 15:26:2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公共汽车上发生打架,被害人要求停车,但司机不理会,被害人跳车致伤的,司机与其所在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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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零一条、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乘客与汽车承运人间形成了客运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在乘客购票至下车的运输过程中,负有安全运送义务,包括负有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遇险的乘客,并应当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包括:第一,损害发生在运输过程中,从合同成立时起至合同终止时止;第二,伤亡不是因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因此,对运输过程中乘客在车上发生打架遇险时,司机应采取有效的制止或救助措施,如停车制止或报警求助等,司机在被害人要求停车时不予理会则违反了安全运送义务。对被害人因跳车致伤的,除该损害承运人能够证明是乘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才能抵减或免除承运人的责任,否则承运人应对被害人跳车受伤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司机的行为属于执行职务期间的行为,应由其所在单位即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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