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8 15:22:5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保定离婚资深大律师: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保定离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继承、婚外私情、离婚证据、损害赔偿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
(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
(2)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材料:
①户口簿、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人境证件;
③本人的结婚证;
④离婚协议书。
http://www.peichang.org/shegangaotaihunyin/8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