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妻子离婚前生有二女,离婚时判得一女。又非法领有一子,无正当收养手续,后通过关系入了妻子户籍,现已年满18。想解除收养关系,但民政部门和公证处均不予办理说是没有收养证明。法院又说要亲子鉴定。该如何是好?妻子福州仓山户籍。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6-02-状态:已解决]
杨永俤律师的解答:

属于非法收养,不存在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无需办理解除收养手续。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杨永俤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永俤律师 > 杨永俤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