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于11年5月与人发生交通碰撞,当时我是闯红灯过了20米左右与对方发生碰撞,他则是逆向行驶,发生碰撞后我立即报警及叫救护车,当救护车过来送对方去医院后我以为没事就继续去上班了,但于12年4月对方将我起诉至法院,并告知我对方现鉴定出有伤残等级,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将要付刑事责任吗???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5-02-状态:未解决]
杨永俤律师的解答:

谈不上刑事责任。积极应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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