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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割过户
老人生前留有一房产,生前无遗嘱。房产证是老人名字。此房产已通过法院做了分害割,各自继承相应的份额。
那么请问现在是否能拿着这些材料去做房屋的过户?那过户的时候,房产证是变更为三个人共有的名字?还是做成三本,每人按份额各持有一本相应的份额的房产证。
咨询者:
fa2147509553
福建
[
咨询时间:2014-03-10
-
状态:未解决
]
杨永俤律师的解答:
共有产权,做三本,每人各一本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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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俤律师
执业机构:
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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