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

男2007年花30万贷款20万购房,2011年结婚,2014年离婚,现女方要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问增值部分是从2007购房到2014年离婚算起?还是从2011年结婚到2014年离婚算起?
补充提问:
也就是说法到底是50增值到100万算,还是80增值到100万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4-08-状态:未解决]
杨永俤律师的解答:

只能要求男方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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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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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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