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交易的婚姻离婚

2009年,因为哥哥出车祸,没钱治病,为了筹集医药费,嫁给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家庭暴力等事件不断发生,实在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对方要求,偿还之前的医药费,不然就不同意离婚。请问是否需要偿还这笔钱呢(大概40000)。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杨永俤律师的解答:

关键该4万元是借款还是聘金,聘金无需归还,借款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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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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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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