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不算犯罪?
我和ABC四人均为同一所大学学生,D为学校外面的无业青年。
A要打B,B叫我去调解,我怕,就叫C来看看。C和D相熟,D知道情况后主动和C一起来。
这时A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拿着甩棍猛打我头部,C和D见状冲过来制止。D抢去A的甩棍把A打成轻伤甲级。整个过程中我踢了A肩膀一脚。
请问我在这个事件中承担什么责任?
补充提问:
A已经报警,警方已经立案,是故意伤害案,我被喊去问话了三次,警察还说要判我刑。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5-05-状态:未解决]
刘正宇律师的解答:
1、根据你的描述,你并非造成受害人轻伤的共同侵害人,则你无须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但以上仅仅是你的描述,如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与你的描述有出入,则另当别论;
2、是否承担刑罚由法院判决,警察无权说判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