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涉及两方面事项:
1、股权变更事项,股权变更应有相应的股权转让文书及公司决议文书,比如股权转让协议、被收购公司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你公司欲收购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被收购公司的章程修订案或修订稿等等。
2、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因公司名称不能转让,故将原公司名称直接变为现收购公司的名称不太现实,如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你,则无变更的必要。如一定要变更,则应先将现收购公司的名称进行变更,待一年后,再将原公司名称变为现收购公司的名称(因为根据公司登记办法的规定,公司名称注销一年后,才能重新使用),但是在操作上有一定风险,因为在一年内你对该名称是无法律上的权利的,而等一年后,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名称申请预先核准,该名称并不是为你专门保留的。
云南红云律师事务所 刘正宇律师 18908857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