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田地调解

我们是武汉江夏区的一个在外务工的农民工,从1996年到现在一直在外务工,2002年之前我们都拥有自己的田地,但2003年我乡镇土地重新调整,由于没人通知,所以错过了回去分田地的机会,他们也没帮我们留着该有的田地,我们的户口仍然在我们乡镇,请问我们能通过哪些途径才能要回该得的田地,请赐教,非常感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8-31-状态:已解决]
郑鹏律师的解答:

你好,村委会收回你们田地不合法,可以请求撤销村委会和第三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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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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