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问题

我的房子已经出租两年多了,按季度收取房租费,现在已有两个季度没有交房租费啦,租房的人最近又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短信又不回。他已违反了我们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我想把房子收回来,又见不到本人,里面又有他的一些东西,该怎么处理此事?请律师给我们支招,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8-20-状态:未解决]
杨国营律师的解答:

可单方解除合同,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共同见证将对方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可做提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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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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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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